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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8日 星期一

又有 APP 被 Google 下架

最近得知又有一位朋友的 app 被 Google 下架,身旁的朋友曾被 Google 下架的,我知道的就有好幾位。

我也是苦主之一,事實上應該算是全球第一位被 Google 下架 app 的開發者,早在 2009 我和 Jason Cheng 共同開發的 aNetShare 就被下架過 (見 www.cool3c.com/article/7186),理由當然很瞎。

開發者條款中很多禁止事項都寫得很含糊,解釋權又在 Google 身上,硬要說你違反那一條,都可以ㄠ的過去。我覺得 Google Play 最差的部分是沒給你改的機會,不管你已經累積多少使用者,投入多少資源,說下架就下架,這不是一個友善的 B2B 做生意方式。App Store 的事先審核,在這個面向來說,就是優點。可以做的,有無違反商標,Apple 都事先告訴你。不像 Google, 在你投入這麼多資源後,一覺醒來時,突然發覺全部被 reset to zero. 那可是會想殺人的。

我每次遇到相關的 Google 負責人員,都會向他們提到此事,不過這麼多年過去,看來他們舞照跳,馬照跑,外頭求救無門的 app 苦主還是有增無減。

要看原本我在 Facebook 的 po 文,請點 www.facebook.com/samlu128/posts/10201968529373734

在 Google 的服務有所改善之前 (看來是沒希望了),最好的方式還是熟讀底下這些與 APP 相關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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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5日 星期日

第二個千萬下載 APP - 省電超人

My second 10M downloads app - 2x Battery

在 2013/11 月底,省電超人 (2x Battery) 的下載數來到一千萬這個新的里程碑,這是我第二個下載數超過千萬的 APP。第一個破千萬下載的是 AppMgr III (app 2 sd),AppMgr 的千萬下載花了26個月並歷經30多次的改版,而 2x Battery 的千萬下載則歷經更長的 29 個月以及 50 多次的改版。由這兩個千萬下載應用來看,首先你會發現一般的工具型APP要達到千萬下載的等級,至少要等兩年的時間。因此新創APP團隊或開發者,在等待成功來臨之前,你必須好長期抗戰的準備,包括心理與你手上的資源。

依照慣例,在此分享 2x Battery 千萬下載的相關數據。

不可忽視的東南亞使用者

下圖是使用者的分布餅型圖。美國使用者還是最多,不過香港、台灣、印尼、印度、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國家,包辦了2~7名。看來東南亞 Android 使用者,已是不可忽視的一群。

台灣使用者佔了9.16%,這比例算是蠻高的,我想主要原因是不少3C達人 (像是 重灌狂人,挨踢路人甲,電腦王阿達) 有寫省電超人介紹文的關係。

支援21種語系

我所有的應用,第一個發行的語言一定都是英文版。接下來才是中文版與其他由使用者協助翻譯的語系。到千萬下載時,2x Battery 已經支援多達21種不同語系,底下是各語系使用者百分比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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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9日 星期三

APP 著作權侵權處理實例

Batch Uninstaller 是我最近開發的 app,其 app icon 圖示及名稱見下圖的上半部。前幾天在 Google Play 上突然發現有個 app 的圖示很眼熟 (見下圖的下半部),定神一看才發覺這不是我的 app,仔細檢查他的 app icon,發現他基本上是拿我的 icon 當背景,再做點淺加工而成。很明顯地他侵犯了我的著作權!

別擔心,要解決這樣的侵權問題,通常還不到上法院對簿公堂的地步。首先,我先到 Google 的檢舉疑似侵權的行為 網頁,提出著作權侵權檢舉。在這裡你可以用英文或中文來說明。不過遇到法律的問題,我建議你還是使用你最熟悉的語言,免得到時啞巴吃黃連,有理說不清。

進入檢舉網頁後,首先看到的是 "投訴者資訊",這部分就照實填寫。

接下來是我的版權作品資訊,也就是我必須要清楚說明我的著作權物是甚麼,在那可以看到。下圖你可以看到我處理這案件時所填的內容。

最後,如下圖,是宣誓聲明與數位簽章。確保我知道這檢舉案所應負的法律責任(例如,不實檢舉)。

再三檢查沒問題後,按下 "提交" 按鈕,信箱內就收到標題是 "[1-566xxxxxxxx] 您的Google投訴" 的信件,通知我 Google 已收到我的法律要求,會儘速著手處理之類的罐頭回文。

三天後,我就收到真正的回信,告知 Google 已依據《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的規定,將我所投訴的侵權案件處理完畢,也就是將對方的 APP 從 Google Play 中移除。檢查一下,Google Play 上果然再也找不到對方的 APP。

CASE CLOSED!

類似的 APP 著作權侵權案,這已經是我所處理過的第三個案件,都是 app icon 或應用內的圖直接盜用的著作權侵權。最長要等到將近一個月,才會收到 Google 的回信,這次最快,全部只花三天就解決。

著作侵權、商標侵權或無端被人不實檢舉,都可以到 從 Google 移除內容 上提出檢舉或申訴。至於專利侵權,就不是看看疑似侵權物就可以判定的事,所以你得先上法院,提出訴訟,告贏了再說。

前陣子有位朋友告訴我,有別的 app 偷他們 app 的 "圖", "動畫", "程式設計流程" 還有 "設計的概念",來信問我的想法及建議。靜態圖與動畫,還有文章都可以靠著作權來保護。"程式設計流程" 與 "設計的概念" 的保護我覺得還是得靠專利權才行。著作權是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不用特別去申請。專利權,你得先申請到專利,才享有專利權的保護。所以,我建議他們直接從著作權侵權著手。

最近還有一個 My etag app 收到遠通警告信函 的案例,仔細研究一下,這明顯是疑似商標侵權的實例。先不論遠通的 etag 註冊商標是否存議,至少他已取得中華民國的商標權。所以 app 開發者在取 app 名稱之前,我都建議你先到 "各國" 商標局,檢索一下你所欲取的名稱是否與其它註冊商標相同或相似。絕對不要與現有的註冊商標衝突,事前的避免總比事後上法院處理來的容易許多,不是嗎?

我也常常建議產品開發者還是要仔細研讀著作權,商標權與專利權的內容,我在這裡只能提到這些權的皮毛,開發者一定要熟悉及申請這些權利,並做好事前的保護。

最後,我僅在這分享我個人的實際處理案例供你參考。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如有疑問,請自行找台灣最貴的律師諮詢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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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2日 星期三

AppMgr APP 下載破兩千萬

我的 AppMgr (原名App 2 SD) app 在歷經780天、30多次的改版後,在2012/8/15日寫下我 第一個千萬下載 的紀錄。接下來 AppMgr 很快在280天後的2013/5/20,來到兩千萬下載的新紀錄。算起來,這第二個千萬下載,只需花費原先第一個千萬下載36%的時間。

底下就是從10M到20M下載的成長曲線,在這期間,有9次的改版。要維持成長的動能,定期改版是不可或缺的。

支援的語系,也從原先的20種語系,增加到36種。底下是各語系的主要使用者分佈圖。英文當然是一定要支援的語系。與 之前 相比,西班牙語及泰語的使用人口,有較顯著的增加。

下圖是免費版使用者的分佈圖。與 之前 相比,雙印(印度及印尼)使用者增加最多。

下張付費版本的使用者分佈圖倒是沒有太多改變,與 之前 相比,俄羅斯從第四變成第三,而泰國也首次進入前10名。

目前我所有apps下載數的總和約3千6百萬,其中已經破百萬下載的apps有 AppMgr,2x Battery 及 1Tap Cleaner。而下載數即將來到百萬的也有 3D Compass,Big Font 與 aTrackDog。那下一個千萬下載會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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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30日 星期日

App 2 SD 千萬下載 PARTY

App 2 SD 10M Downloads Party - 2012/9/27 @ Taipei GB Restaurant

透過各位好朋友的幫忙,終於在 9/27 晚上辦了一場熱熱鬧鬧的 App 2 SD 千萬下載 Party。Party 中,我們一起回顧從 2008-2012 在台灣發生的 Android 大小事,也找了相關合作夥伴及朋友來分享當時的心情。有一起走過這段路的朋友,聽到各位好友的分享,心中一定有不少感觸。

這次 Party,我邀請了開發者、UI 設計師、創投、廣告聯播平台、媒體記者、產業分析師、會計師等不同領域將近 40 位朋友來參加。相信來的朋友,從了可以和老朋友敘舊外,也可以認識不少新朋友,一起分享我的朋友資源。

謝謝各位好朋友一路陪我走來,一同經歷 Android 在台灣的發展。我起頭辦這第一個千萬下載 Party,也希望很快有下一位朋友接棒辦千萬下載 Party。

再次謝謝當天來參加的各位好朋友。

Google+: https://plus.google.com/u/0/110650936199389484797/posts/MKm9d9RCjrM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samlu128/posts/423455074379475

PARTY 相片集: https://plus.google.com/photos/110650936199389484797/albums/579382452375510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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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2日 星期三

我的第一個千萬下載 App

就在 Android Froyo(2.2) 剛發表1個月後的2010年6月,我花了三天的時間寫了 App 2 SD。在此之後,經過780天並歷經30多次的改版後,終於在2012年8月15日寫下我第一個app破千萬下載的新紀錄。要達到1千萬下載,對某些應用類型來說,也許不是一個太困難的任務,不過對於像是 App 2 SD 這樣只花3天就可寫完的工具型小應用,千萬下載的確是我當初所料想不到的結果。

Android 2.2發表於2010年5月,不過當時內建2.2的手機卻不多見,因此只支援Android 2.2+的App 2 SD,並沒有顯著的高下載數,而我也一直將這個應用以免費應用型態發行著,甚至連廣告也沒有。一直到了2011年,這情況開始有了改變。因為2.2手機的陸續面市,我發覺App 2 SD的下載數有明顯的增長,也才意識到這個應用已是蠢蠢欲動、蓄勢待發,就等我點燃他的下載爆發力。

擠入超過30國Top 100排行榜

下圖是App 2 SD付費版的排行歷史紀錄。在工具類排行榜上,曾經在3個國家中佔據第一名的位置,也曾在超過30個不同國家中,進入前10名。在所有apps(包含遊戲,加總起來約有70萬個應用)的排行上,曾經在多達31國Top 100排行榜占有一席之地。

每天有6萬的下載數

用780天達到千萬下載,平均每天的下載數是12K。不過,最近每天的下載數比這平均值高很多,大約有60K。依照這樣的速度,應該在200天後,會達到2千萬下載的新里程碑。

底下是從2011/11到2012/8的每日安裝數曲線圖:

一個熱門應用有了好的開始之後,接下來要做的事,就是持續觀察這每日安裝數曲線的變化,以及要用各種辦法維持這曲線的成長動能。

美日付費使用者佔4成

這是各國使用者的分布餅型圖,上圖是免費使用者的分布,而下圖代表的是付費使用者。

台灣在免費使用者的排行是第4,不過在付費使用者卻是名落孫山。這當然不是台灣人不願掏錢買app,而這一切的一切都得感謝 台北市葉狀師 的用心良苦,用了這破釜沉舟之計,斷了台灣開發者的後路,讓台灣使用者沒法買付費應用,逼得台灣開發者一定得向外賺取外匯所造成的結果。

免費應用也能有收入

App 2 SD有免費及付費兩種版本,達到千萬下載的,當然指的是免費版。付費版賺的是一次性收入,而免費版賺得的是廣告收入,這是持續性的收入,也就是說只要有人使用你的應用,你就能持續從中收取廣告收益。目前這應用每天有160萬的廣告曝光數,有6500個點擊。

支援20種語系

要達到千萬的下載,發行英文版是其中一個不可或缺的要件。而且我會建議你第一個語言的版本,一定要是英文版才行,千萬不要抱有先發行中文版再來做英文化的想法。

底下是各語系使用者安裝App 2 SD的百分比數:

等到你的應用有變身為熱門應用的潛力(下載數達10萬)時,這時你再來依照這圖表,依序為其他地區做本土化的動作。到目前,App 2 SD已經支援多達20種不同語系,這些語系包括有Arabic, Bulgarian, Chinese (Traditional), Danish, Dutch, English, French, Finnish, German, Hebrow, Italian, Japanese, Korean, Polish, Portuguese Brazilian, Romanian, Russian, Spanish, Turkish, Vietnamese。

山寨與盜版數也是熱門應用的衡量指標

一個熱門的應用,除了帶給你額外的豐厚收入之外,也順道帶來不少的困惱。首先就是山寨App 2 SD的出現(有興趣了解這事始末的,請讀這)。另外就是盜版的盛行,不相信的話,你 google 一下 app 2 sd pro,在第一頁上就可以找到盜版的下載連結。至於要如何保護你的應用,可以參考我在GTUG分享的 淺談 Android 應用的破解與保護之道。結論當然是不管你如何保護,一定都有破解之法,這保護之事,只要盡力就好。

開發熱門應用之最佳實踐

我已經在各式社群活動中,分享過無數次類似如何開發熱門應用的主題。如果你沒機會聽過我的演講,請透過瀏覽器連上 http://goo.gl/T6h5B 申請索取「開發熱門應用之最佳實踐」講義。最近坊間有很多人講類似的主題,或是所謂的大師講app行銷的必勝術。可惜多數人講的東西,都是拿行銷學那套來講,講者不是根本沒有開發過app的實際經驗,就是寫過幾個有數萬下載的apps,就自認是app的行銷專家,跑出來誤導app的開發者。我可以很明白地和你講,那些都是垃圾,你不要聽。我講的也是自己的經驗,是大方向,你也只能當參考。真正有用的是,在戰場上應該如何見招拆招,如何對戰的經驗。我不覺得這是你看書或聽幾場演講就可以學得來的。最重要的就是,自己動手寫個實實在在的好應用。只要自己實際走過一趟,你自然會找到屬於你自己的熱門應用最佳實踐之道。

下一個千萬下載應用

在App 2 SD達成千萬下載之後,如果你問我是否還有下一個千萬下載的應用?如果沒猜錯的話,我想下一個應該是 省電超人 (2x Battery)。這個應用目前的下載數已經來到350萬,每天下載數接近2萬,應該明年就會完成千萬下載的目標。這個應用的研發與行銷過程也蠻有趣的,等到省電超人達到千萬下載時,我再來與大家共同分享這應用開發期間之種種研發秘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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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7日 星期日

消保法的過時與不完整 - 北市府說 Apple, Yahoo, PCHome 都已遵守消保法,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民國 83 年頒行的消保法,在當時的時空環境下,並沒有考慮到現今蓬勃發展的數位內容產品,以至於當北市府消保官硬要將這過時消保法,也套用在數位內容產品時,在近期內衍生出了許多爭議。

消保官依法行政,從法來看,一點問題也沒有。但如果消保官真得要嚴格執法的話,請問國內三大軟體市集與網購平台,有幾家是符合消保法第十九條規定的?消保官在 這裡 說,Apple, Pchome, Yahoo 都有遵守消保法規定,國內軟體市集也在 這裡說,他們也都遵守消保法規定。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我今天就當壞人,幫消費者檢驗一下,現行有那些平台廠商是符合這過時消保法規定的。

如果你要繼續往下閱讀時,我建議先看一下 消保法的過時與不完整 - App七天內可退錢,那電子書,音樂,電影也都可以看完再退囉 這篇。那裡有詳細說明現行消保法之規定。同時幾個法律專家,在 這,在 這 也都有提出對這現行消保法的看法。

底下的資料都是依據文章撰寫當時在網路上所採集的資料整理而來,如果有不對或需要修改的地方,請來信告訴我。

根據現行消保法,簡單地來說,只要是你透過網路向商家購買的商品,都可以在 7 天內,"無須說明理由" 及 "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直接向商家要求退錢。我在這想強調的重點是「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這代表說,只要在網購平台上買到的東西,在 7 天內,只要你不想要了,都可以退貨給商家,要求全額退款。商家不可以問你退貨的理由,或者不管你寫的理由多麼荒唐,商家都必須要無條件退全額給你。北市府消保官就是根據這項恐龍消保法條,要求 Apple 的 App Store 與 Google 的 Android Market 嚴格遵守。

我們來看一下,目前有哪些廠商可以完全符合消保法的規定:

Apple 說他已經符合消保法規定了,真的是這樣嗎?Apple 你有沒有忘了,你還有個 Apple online store?在 Apple online store 退貨與退款 中,說明電子軟體,已開封的軟體和記憶體...都不可以退貨。(註一)

另外,在 Apple Store 的條款與約定 中說,In App訂閱是不可以退錢的。

消保法可不管你賣的是麼東西,只要是在非實體店家中賣出的東西,7 天內,消費者想退錢,你就得一定要退,好嗎?自己加的那些限制條款,都是違反消保法的。

註一:關於業者加上「拆封軟體或影音商品,不得退貨」等限制條款,PCHome 在 2010 年 10 月已有訴願敗訴的判例。也就是說,依照消保法規定,不管你是甚麼商品, 7 日內一定可無條件退錢,管你拆封不拆封。法官,消保官都沒錯,他們是依法行政。錯的是行政院主管機關,不積極修法,也不出來解釋這條文套用在數位內容商品的適用性。

說實話,我找了很久,都沒看到中華、台哥大和遠傳軟體市集的退貨說明寫哪裡。讓消費者在購買前,清楚知道他的退貨權益,不是一件更重要的事嗎?反過來說,電信三雄這一糢糊策略,有效,果然是本土公司,條文都不寫,出事時,只要出個嘴,隨便你怎麼說都行。我唯一找到的資料是 電信業者:手機軟體退費依消保法給七天鑑賞,

這篇文章內說「若有不滿意者可以撥打專線給客服,說明原因後辦理退費」。拜託,消保法規定的是無須說明任何理由,好嗎?除了要將「說明原因」拿掉之外,也請先公佈你們的退貨條款,讓消費者檢視。

博客來也曾被消保官 說是遵守消保法的乖寶寶。我告訴你,博客來也沒遵守消保法的規定。在 博客來的退換貨原則條款 中,列了一堆不准退貨的但書。什麼開封的軟體不能退,拆封的雜誌或影音商品也不準退...

一樣,7 天內,消費者想退,你就得一定要退,加這些限制退貨條款都算違反消保法。

另外曾被消保官點名的乖寶寶,還有 Yahoo 及 PCHome。他們真的是乖寶寶嗎?Yahoo 在 賣 Windows 的商品網頁上,就清楚說明,一但你拆封了,也是不能退的。

在 PCHome 的 商品退貨需知 中,也說電腦軟體、遊戲光碟、DVD、食品...拆封就不能退。

在消保法的保護之下,沒有那種拆封就不能退的事,就算我 DVD 看完,7 日內我想退,Yahoo, PcHome 你們也都一定要全額退錢給我。消費者勝利!勝利!

大買家的 退貨說明 也說「著作權相關之商品( 如影音光碟、軟體)及耗材(墨 水匣、碳粉匣)若已拆封,則無法接受退換貨」。

誠品的 退換貨的處理方式 也說「為維護智慧財產權,影音商品(如錄音帶、錄影帶、CD、DVD等),若已被拆封將無法接受退貨退款」。

7/11 的 7Net 中的 退貨辦法 也說「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 ( 如CD、VCD、DVD、電腦軟體 ) 及耗材 ( 墨水匣、碳粉匣 ) 若已拆封,則無法接受退貨」。

再說一次,沒有那種拆封不准退的條款,好嗎!(前面註一已列有判例) 消保法第十九條說的是「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7 日內,不管消費者有沒拆封,都一定要可以退錢。

好了,我決定換個方式,列出有販售數位內容商品且確實符合消保法的乖寶寶。

...

很抱歉,我找了幾天,還是沒找到。(註二)

如果你知道誰符合消保法的話,請告訴我,我會列在這,並幫他們大力宣傳,鼓勵大家多多向他們買 DVD、軟體,音樂 CD 等產品。不過,希望這些符合法律規定的商家,一定要撐下去,不管退貨有多少。因為你們是消保法的模範寶寶。

大家都希望生活在一個法治而不是人治的社會,一個公平且合理的法律,我想大家都願意遵守。不過,為什麼有這麼多的網購平台都不願(還是無能)遵守消保法的規定?主管機關得好好思考一下這個問題。只知一昧地執行過時法令,搞得大家不是陽奉陰違,就是走模糊政策 (乾脆不說有退貨這事,等有人問了,再說),這些對消費者來說,更不是一件好事。

對於平台業者來說,如果真的要讓數位內容商品也確實遵守消保法,我猜,他們的損失其實也不是太大。不過對於下游的內容提供業者,損失可就大了。內容提供業者無法受到合理的保護,消費者又怎能得利?

我今天寫這篇文章,並不是要拖大家一起下水。重要的是,希望所有消費者、網購平台與軟體市集業者要重視這個問題,並團結起來,一起 連署要求行政院消保會修改現行消保法對數位內容產品的不適用性 。只有符合時宜的消保法,才能保障位在天平兩端的消費者與商家。大家阿Q式地放任惡法的執行,最終消費者、平台業者與下游內容提供商家,大家都是輸家。

那誰是贏家?你、我心知肚明。

註二:Groupon 賣的好康兌換券可無條件退錢。不過消費者拿到好康兌換券還是沒有看到最終商品,在這時候退錢,對大家都沒損失,這說得過去。如果用好康兌換券買到軟體後,還可以在 7 日內無條件退錢,那我就給你個消保法模範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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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

消保法的過時與不完整 - App七天內可退錢,那電子書,音樂,電影也都可以看完再退囉

2013/2/27 更新:Google Play 終於在 2013/2/27 開放讓台灣的使用者可以購買付費應用。這齣演了1年8個月的爛劇,終於結束了。

最近熱門的手機應用相關新聞就是「台北市政府要求 Apple、Google 提供七天 App 免費下載鑑賞期!」。如果手機應用可以在 7 天內退錢,那在網路上買的電子書,是不是可以在 7 天內看完,然後退錢?線上購買的電影,也可以看完後再退錢嗎?透過手機付費下載的音樂,我只要在 7 天內自行燒成光碟,然後再退錢,不是也可以?手機上的圖鈴下載,也都可以在 7 天內無條件退錢嗎?這聽起來極度的不合理,不是嗎?

首先,我們先來看看台北市政府根據的是哪條法令。

目前台北市政府根據的法令,就是在民國 83 年頒行,94 年最後修改的「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中的 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其中,郵購買賣定義在第二條:「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簡單的說,只要是你透過網路向商家購買的商品,都可以在 7 天內,"無須說明理由" 及 "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直接向商家要求退錢。

所以,消費者可以購買來電鈴聲,下載到手機後,再去要求退款。買的電子書,也可以在 7 天內看完後,再去要求退錢。付費下載的音樂與電影,消費者也可以一樣畫葫蘆地玩。請問當初訂定消保法的官員與審訂的立法諸公,這樣的法令合理與公平嗎?這樣的消保法,不是就變成變相合理盜版的保護傘嗎?

我想這消保法對於著作權數位內容商品的處理,應該是有修法的必要。目前各網路購物平台為了應付這消保法,在販賣軟體時,都會加上「如果您所購買的商品是電腦軟體、遊戲光碟、CD、VCD、DVD、食品、耗材、個人衛生用品等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在您還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請勿拆封。」。只要拆封包裝,就不能退錢了,連試用一下都不行。 (後註:這樣的規定依現行消保法也是明顯違法的,也就是說幾乎全台有賣影音或軟體的網購平台都違反消保法。)

消費者目前在各軟體市集中,決定要購買應用之前,他都會看到每個應用的產品說明,功能特色,甚至還有執行畫面的截圖。這些說明,和一般電腦軟體產品外包裝說明所揭露的資訊是相同的。那消費者在軟體市集中看完應用說明,決定下載時,是不是就等同他打算要拆封包裝?

消保法的立意良好,不過看完整個條文後,我覺得他對「商品」這一詞,應該要再明確的定義。至少以我來看,這商品應該是不能涵蓋著作權相關的數位內容商品,像是軟體、電影、音樂、書籍之類的。或是要對這數位內容商品的處理,要有不同的配套處裡。

目前的手機應用,涵蓋各式各樣數位內容商品。有遊戲、電子書、桌面壁紙,及各類應用。對於如何保護消費者在購買這些數位內容商品的權益時,我覺得重要的是「要有明確且順暢的退貨與申訴處理管道」。

看完應用的說明,決定下載應用後,應該就等同他已在實體店家中,觀看完商品,決定購買一樣,是不能夠再要求無條件退錢的,除非這個商品有瑕疵。所以在這些國內、外的軟體市集中,我覺得對消費者重要的是,當消費者發現商品有瑕疵時,是否可以在購買商品的訂單上,輕易地找到申訴或退貨的管道,並且用中文向商家發出申訴與退貨的請求。有些軟體市集壓根不提瑕疵商品退貨管道,或是要消費者找半天才找到不起眼的連結,或是要消費者打電話(我人在國外,誰付這越洋電話錢?),或是只接受英文申訴。我覺得,這些才是消保法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所應該要規範的。

在還未修法之前,由於數位內容商品的特殊性,我覺得行政院消保會官員應該站出來,解釋一下這消保法中的 7 日猶豫期機制,對於數位內容商品的適用性。對於在軟體市集中購買付費應用,是否也應該像目前網路購物平台處理軟體、音樂商品一般,只要應用有提供說明,消費者按下購買鍵之後,就等同於他拆封包裝,是不能無條件退錢的。此外,再規範軟體市集商家,要明確地提供有中文服務的瑕疵商品申訴與退貨的請求管道與處理期限。

雖然我是個應用的開發者,不過多數時間我還是以消費者的身分存在。一個與國際接軌的合適法令與明確的處理方式,才能讓消費者與商家都達到雙贏的目標。如果因為這消保法猶豫期的規定,而引起開發商對於台灣保護著作權的疑慮,因而放棄在台灣銷售商品,我想這對消費者與商家而言,都不是一個樂於見到的狀況。

參考資料:

  • 消保法條文修正草案 中,已明確增列第十九條七天猶豫期的排除項目,其中的排除項目有小額交易物品、報紙、期刊、雜誌和業經消費者啟封之影音產品或電腦軟體。草案中已表明現行消保法明顯不符合現行消費環境,且已於民國 96 年 1 月提出來了,怎麼現在還沒通過,現在是誰的問題,答案應該很清楚了。草案雖然還未過關,不過從這草案中,知道官員們也知道現行國際的遊戲規則。為何北市府的消保官,非得從嚴執行這過時的第十九條呢?
  • 在 提供消費者付費下載數位軟體產品之交易是否屬於消保法 這個函中,說明 若企業經營者提供網路交易時,以合理方式使消費者有機會於適當時間內得以檢視該等數位化商品者,才可認為其交易非屬本法所稱之郵購買賣。就像我說的,軟體市集中已提供應用的說明與執行畫面截圖,Android Market 甚至提供 15 分鐘的試用期,這是否符合該函中所敘述的條件?我想行政院消保會還是要有官員跳出來說明才行。延伸參考:電子商務與消保法法定契約解除期限之適用
  • 著作權商品若有「七日鑑賞期」豈是公平?
  • 網路交易適用消保法郵購買賣規範之探討 - 行政院消保員消保官/李英正

事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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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3日 星期一

行動終端應用技術與趨勢研討會 演講

這個活動是由國立台北科技大學主辦。活動主題為「行動終端應用技術與趨勢研討會」。

這次研討會的時間是 2011/7/8 8:40pm-4:40pm,地點在台北科技大學科技大樓共同科館地下1樓演講廳,研討會網頁在 這。這個研討會是免費參加的,不過名額只限 150 名。要報名的,請點 報名網頁。

這次我演講的題目是「發現熱門手機應用的秘密」。這次演講的內容和之前在 Android 應用盈利模式及成功案例 中的內容差不多相同。不過上次的演講只有 20 分鐘,還有很多部分限於時間的因素,沒法講清楚。希望在這次一小時的演講中,能讓想掌握應用開發契機的朋友,能更清楚我所想要傳達的想法。

在這次的演講中,主要和大家分享如何在手機應用開發中,掌握獲利的機會。我希望透過我自身的經驗分享,能鼓勵更多的優秀開發者,在手機應用新經濟潮流中,寫出更多好用的應用,也同時邁向你財務獨立的目標。我相信台灣優秀的軟體開發者,絕對不甘於寫驅動程式,或是沒日沒夜地幫案主接專案。我衷心的希望,透過大家所開發的應用,能讓全世界對台灣的軟體開發能力,有寡目相看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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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3日 星期一

Android 應用盈利模式及成功案例 演講

這個活動是由 Google 商業合作部主辦,Taipei GTUG 承辦。活動主題為「Android應用盈利模式及成功案例」。

這次活動的時間是 2011/6/2 7pm-9:30pm,地點在台大進修推廣部 204 教室,活動及報名網頁在 這。

這個活動是由 Google 商業合作部主辦,Taipei GTUG 承辦。活動主題為「Android應用盈利模式即成功案例」。在 2 個多小時的活動中,有 Google 講者分享的如何運用 Admob 等廣告服務盈利,與實際的成功案例。接下來是我第一次要和台灣開發者分享如何透過手機小應用,輕鬆賺大錢的心得。最後,還找知名行動應用創投 APPWorks 來分享創投眼中的行動應用程式商機。

在我這次的演講中,會和大家分享如何在手機應用開發中,掌握賺錢的機會。我希望透過我自身的經驗分享,能鼓勵更多的優秀開發者,在手機應用新經濟潮流中,寫出更多好用的應用,也同時邁向你財務獨立的目標。我相信台灣優秀的軟體開發者,絕對不甘於寫驅動程式,或是沒日沒夜地幫案主接專案。我衷心的希望,透過大家所開發的應用,能讓全世界對台灣的軟體開發能力,有寡目相看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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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4日 星期五

讓癮科技 Android 應用登上榜首的秘密

How do I make my Engadget(Chinese Version) app to become the most popular app?

經過將近一個月的測試,2011/2/6 首次發行 癮科技 Android app 到 Android Market 上。六天後的今天 (2011/3/3),這個應用很快地爬到「新聞與雜誌」類別排行榜中的第一名位置,同時也是所有應用程式排行榜的第四名。在目前 Android Market 已有 16 萬個 Android 應用 一起激烈競爭的情況下,新的應用能這麼快登上排行榜,真的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這中間,癮科技寫的「不要再叫我們蘋科技!癮科技新聞訂閱程式也有Android版了」這篇介紹文,當然有很大的幫助。

除此之外,到底有什麼樣的秘訣,才能讓我的應用程式登上排行榜呢?這是我最常被兩岸開發者問到的問題之一。

要讓應用程式登上排行榜,可以分成非技術面與技術面兩個面向來談。非技術的部份,我早在 2009/10 一場研討會的「發現 Android 熱門應用程式的秘密」的講座中,分享給大家。只不過這場演講主要的對象是對岸的開發者,對於台灣的開發者,只好等下次有人邀請我演講時,我再分享給大家。

技術面的部份,最主要的除了不能讓你的應用程式輕易當機之外,當然就是要讓使用者用起來很順暢才行。「使用的很順暢」這句話講起來很輕鬆,不過卻是得花最多時間與人力去調整各項細節,才能做到的地方。

這些細節,使用者當然不會注意到,也不會告訴你。就看你是否知道使用者的痛苦(需求),以及你如何深入了解這些痛苦的解決方法是甚麼。在這裡我就拿我最近開發的癮科技 app 來當案例。說明我們在技術的層面上,做了哪些努力。

第一:這不是一個單純的 RSS reader。一般這樣的應用程式開發者,可能都會以 RSS reader 的架構來開發這樣的應用。為了讓這個應用能跑得更順,我們決定走不一樣的路,在 server 端提供專屬的 APIs,在手機端也做了一些一般 RSS reader 做不到的功能。例如,你可以往下一直看過去的 N 篇文章。

第二:所有抓下來的文章與圖片,都存到 SD 卡上,以節省手機儲存空間的使用。多數的手機,內部儲存空間都是有限的,這造成使用者常要刪除舊的應用,以增加多餘的空間來裝新應用。這從我的 App 2 SD 與 aCCleaner 應用受歡迎的程度,就可以了解使用者在這方面的需求很大。如果你的應用佔的空間太大,在這點就吃虧很多。看到這,你可能會說這有什麼,大家都有這功能。不對,細節就在這裡。如果你有使用其他的新聞閱讀軟體,就可以觀察到他還是吃了不少 data/cache 空間。這原因就在你應用所建立的 Sqlite database 以及 WebView 所建立的 database/cache 都還是存在內部儲存空間。要將這些完全移到 SD 卡上,這可花了我好幾天追蹤原始碼,才知道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目前,我只將 preferences 存在內部儲存空間中,其他都移到 SD 卡上。

第三:自動縮放文章中的文字與圖片大小。水平捲動對手機使用者來說,是一件很痛苦的事,這是千萬要避免發生的事。自動縮圖片,就是要解這問題。另外,多數的新聞閱讀應用的字體大小都太小了,行距也不對。這對要長時間閱讀文章的人,是一種折磨。你現在看到文章中的預設字體大小與行距,可是我們花了好多時間才調校出來的。你說,這不又是一個要在細節下功夫的地方?

第四:離線也能閱讀文章。離線閱讀的功能,對於這樣的新聞應用是一個很重要的功能,這樣使用者才真的能隨時隨地都可以看文章。文章與圖片都存到 SD 卡上,不是就能實現這個功能了嗎?不對,這只做了一半。另外一半就是你還要實現自動預下載文章的功能,有了這功能使用者才能隨時隨地有「新」文章可看。寫網路程式可算是手機程式中一件非常有挑戰的事,因為手機的 CPU 會進入 sleep 模式,網路可能隨時會中斷,速度可能掉到 GPRS 的速度等等各式各樣的問題都會出現。這些種種你必須要面對的問題,你都得處理,才能讓你的應用跑得很 solid。

雖然我們做了這麼多的努力,這個應用還有一些沒做好的部分。我們還會繼續在這個應用中奮戰好一段時間,在接下來的新版本中,我們會陸續解決這些問題,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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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5日 星期二

Android 應用的盜版與山寨 - 山寨應用

The pirate Android market and shanzhai apps - shanzhai apps

沒有靈魂的山寨應用

之前提過 Android 盜版市集 的出現對開發者的威脅,以現階段的發展情況而言,應該還沒到嚴重的程度。不過另一個新現象「山寨應用」的發展,對原創開發者的威脅,我倒是覺得值得關注。

甚麼叫山寨?你可以參考維基百科中 山寨文化 或 Shanzhai 的解釋說明。

所謂的「山寨精神」就是用最低的成本,儘量複製原創產品的外觀;至於產品本質的部分,那當然是不用在意了。一方面這會增加成本,另一方面山寨人也不懂這原創產品的內在精神,又怎有能力在本質上抄襲。山寨者常用來掩護其行為的理由就是,誰不是從模仿學起的。不過以我來看。山寨和模仿還是有程度上的不同,模仿者通常是抄襲產品規格,至於在外觀上,還不至於做到讓消費者傻傻分不清楚的程度。山寨就不同了,山寨產品的唯一目的,就是讓消費者從外觀上分不清楚,哪一個是原版,哪一個是山寨。所以這山寨產品比模仿產品對原創者的威脅,還要大上許多。從另一個角度上看,這山寨文化對原創力的影響,也不容小歔。維基百科中一句話說得很好:「山寨風愈演愈烈,將會加劇中國文化原創力的腦萎縮和腦死亡」。

大家都知道目前的中國,已經將這山寨文化發揚光大到無所不在的地步,各式各樣的產品(包含人),只要是熱門的,就一定伴隨一堆的山寨產品。現在,這股山寨風也吹到 Android apps 上。

2010 年六月我發現 Android 2.2 手機內建的 install apps on SD 的功能很難用。一定要每個應用都點一下,才知道可否將此應用移到 SD 卡上。當發現這個問題後,我的第一個動作是到 Market 上尋找,是否有相關的解決方案。發現沒有後,我才開始花一個禮拜的時間著手寫 App 2 SD。自己也沒想到這個應用,會是這麼的熱門。到目前為止,只花不到半年的時間,下載數就已經突破 50 萬,也破了我先前 aTrackDog 的紀錄。

熱門的應用,果然吸引了一堆 Copycat 相繼模仿我的 App 2 SD 應用,Apps 2 SD by Gregory House, App 2 SD by Bob Chow, Apps to sdcard by EasyFilter, App 2 SD by PopSoft, Advanced SD Card Manager by Arron La, MoveToSD by CurveFish, App to SD by Dolphin Browser Add-ons 這些都是。

而在這些 copycat 中,竟然還出現山寨 apps 的蹤跡。你看一下底下的應用截圖,分別來自三個不同的應用。如果你有用過我的 App 2 SD 應用,你看的出來哪一個是原版的,哪一個是山寨?

答案是最左邊的才是原版,右邊那兩個 App 2 SD by Bob Chow, Apps 2 SD by Gregory House 都是山寨 apps。從這兩個應用的截圖中,可以明顯看出來,都是來自「使用簡體中文」的國家 (截圖中還有中文,明顯不用心)。

我自認沒有美學的修養,從不覺的我的應用在美學設計上有到達及格的程度。要模仿我的應用,好歹配色或 icon 也改一下。你看到沒,不僅配色都一模一樣,連 icon 也相同。其中 Gregory House 這個開發者(最右邊的應用),他只山寨配色的部分,中間的顯示方式好歹也從原先的 GridView 換成 ListView,所以目前應該是在腦萎縮的階段。而已經到達腦死程度的,當然是 Bob Chow 這傢伙 (中間的應用),連 icon 都原封不動抄襲。不仔細看,還真分不出來這是原版,還是山寨。發揚山寨精神的極致,也莫過於此了。再進一步追查,這兩個人還有某種程度的合作關係或關聯,果然是山寨家族一家親。

保守估計,這兩個山寨 apps 的下載數加起來有 6 萬之多。和盜版應用所造成的損失相比,在比例上應該是差不了多少。不過山寨應用比起盜版應用對原創者的影響可就大多了,除了對營收的影響之外,對你產品形象的影響更是來的大許多。難怪國外大廠,看到這些山寨產品,無不恨的牙癢癢的。可是遇到無「齒」的人,你又能如何?

後記:這個 中国的C2C模式 裡頭列有山寨網站。

如果你發現你的應用被侵權,你可透過 trademark notice of infringement 及 copyright notice of infringement 向 Google 提出侵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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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1日 星期五

Android 應用的盜版與山寨 - 盜版市集

The pirate Android market and shanzhai apps - pirate market

Android 盜版應用的崛起

Android 的盜版應用遲早一定會出現的,這是軟體世界裡不變的真理,而且不管你如何保護都沒有用。就像防盜市場一樣,沒有開不了的鎖,有的只是時間快慢問題而已。

熟悉門路的人都知道,在通訊行買 iPhone,不僅幫你的手機越獄,還附上一片大補帖,裡面裝滿可以免費使用的 iPhone 付費應用。Android 應用當然也無法免除這被盜版的命運,再加上 Android 應用的開發使用的是 Java 語言,要反組譯這 Java 所編譯出來的 .class 或是 .jar 檔,更是易如反掌。自已 google 一下 java decompiler,這類的 java 反組譯工具早就滿天飛。而且反組譯所產生出來的 Java 源碼,還都宛如原著。

雖然 Android 會再將 .class 轉譯成 .dex,不過這 .dex 的格式既然是公開的,自然要再將他解開,也不是件難事。smali, Dedexer, dex2jar, android-apktool 等都有這樣的本事。雖然你可以用 Proguard 這類的工具,延長別人看懂你程式所要花費的時間。不過,相信我,只要能還原出原始碼,就一定可以被破解。加再多的防盜措施,只是找你自己與使用者的麻煩。因此,盜版 Android 應用的出現,是早晚的事。

透過 iPhone 的 App Store 或是 Android 的 Android Market 這類的創新營運模式,將手機應用的傳銷成本,幾乎降為 zero。這麼好的創新模式,盜版者當然得將這招學下來,所以專為散佈盜版應用的 Market,自然也就孕育而生。Applanet 大概是最有名的一個。

我試玩了一下,Applanet 本身就像是一個 Android Market,第一印象是這 Applanet 應用,寫的還真不錯,有一定的水準。我的免費應用,多數帶有廣告,自然歡迎盜版市場一起幫忙散佈,付費應用可就不行。找了一下,果然 Applanet 上有我的付費應用。經過分析之後,我發覺目前的破解方法多是直接改你的程式,繞過你原本程式中檢查是否合法的那個點,再將 apk 重新簽名發佈。

對於不想付錢買應用的人,有免費的付費應用可用,當然是 why not,不過對於真的使用這類破解應用的使用者,這問題可就嚴重了。你怎麼知道破解者不會在程式中植入木馬?在個人電腦上,被植入木馬,除非偷走你的電子銀行密碼,一般來說,還不會有太大的金錢損失。手機上的木馬遠比個人電腦來得可怕許多。偷抓你的聯絡人資料和私密相片,傳遞上網;或是盜發垃圾簡訊等等,一般人平常根本無從察覺,直到你收到帳單的那一刻,才體會甚麼叫做因小而失大。而目前的手機防毒軟體,也多是騙錢的,根本起不了防治作用,你別想靠他幫你抓毒。由於手機付費應用來的相對地低廉,通常都是不到一杯咖啡的價格,再加上手機上有許多的隱私資料。因此,我覺得這盜版市集是否會對開發者收益部分造成大比例的威脅,還需要一段時間的觀察。

常有人問我,該如何保護應用,避免被盜版等問題。我的回答都是,只要做好基本的保護 Proguard + LVL,其他就順其自然了。因為我說過,只要能還原出原碼,這樣的程式就一定可以被破解。除了做好基本保護之外,另外一個重要的事,開發者一定要立足台灣,放眼全球。有機會的話,不要做只給小區域人使用的應用,一定要做給全球手機用戶使用的應用。Android Market 的出現,解決了傳統沒效率的軟體銷售經銷問題。現在你的應用,瞬間可以透過 Market 上架到全球用戶的面前 (消費者有沒有看到的你商品,這是下一件事),為甚麼你還不願跨出台灣?一旦你的應用是面對全球的,這因盜版市場所造成的營收損失,比例上自然也會下降。與其每天想如何保護程式,還不如多花點時間在增強你程式的功能與品質。這樣才會有正向的循環,不是嗎?

這有一篇 如何破解應用的教學。我分享這資訊,並不是要你破解別人的程式,而是因為要學會保護你的應用之前,首先你得先知道別人是如何破解應用。再說一次,沒有破解不了的程式,只是破解所要花的時間多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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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6日 星期六

手機創新設計大會 2010

11 月應邀到在深圳舉辦的第12屆手機創新設計大會中發表演說。

大會的時間是 2010 年 11 月 19-20 日,地點在深圳馬可波羅好日子酒店。 我的演說時間是 11am-12pm, 11/20。

關於這次的演講,我把題目訂為「內容為王的時代」。演講的內容,主要是這篇「內容為王的時代」部落格文章的延伸。由於預期參加的人員,會有做硬體,也會有軟體的從業人員。我希望能帶給硬體廠商一些我看到的發展方向,希望能讓這些硬體廠商透過軟體來增加其產品的價值。對於軟體開發商而言,我也會揭露在未來行動平台上的新趨勢與因應之道。

如果有要參加這個大會的,別忘了打聲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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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4日 星期二

內容為王的時代

The era of content is king

你覺得一台 Casio 的計算機和個人電腦相比,差異點有哪些?

這個問題,應該很好回答,隨便都可以找到差異點。但是如果我將個人電腦上的軟體都移除,只剩下 "小算盤" 這個軟體,並且將個人電腦上可自行安裝軟體的功能也關閉。此時,你覺得這台個人電腦和 Casio 計算機的差異在哪?我猜你的回答可能只剩下,螢幕比較大,外型比較漂亮還有價錢比較貴。是嗎?

我相信這你很清楚這計算機與個人電腦相比的例子。我再問你,你覺得 功能性手機 (feature phone) 和 智慧型手機 (smart phone) 相比,他們的差異點又有哪些?

我想多數人的回答都是,智慧型手機可以讓我自行安裝與移除應用程式。這答案絕對不是比較大台或是比較貴就是智慧型手機,更不是有 Apple, Symbian, Microsoft 或 Android 加持的就叫智慧型手機。

沒錯!智慧型手機的重點就在可讓使用者自行安裝其所需要的應用程式。手機只是個載體,在那上面執行的應用才是智慧的來源。舉例來說,手機就像是人的軀體,裡面的 CPU 是人的大腦。但是光這樣,人還是無法變聰明,你必須要接受教育,讀很多書,才會有智慧。而每個人所讀的書,就像是手機上的應用。所以即使你我都是用 Nexus One 的 Android 手機,但因為每個人的需求不同,安裝的應用也會不同。用了一陣子之後,每台 Nexus One 手機,都會是獨一無二的,除非你只用內建的應用。

不過僅有 "可自行安裝應用" 這點還是不夠的。Windows Mobile 或 Symbian 之類的智慧型手機,好幾年前就有了,問問曾經用過這類智慧型手機的朋友,會自行安裝應用的有多少人?我想這答案應該很清楚,大家都不常自行安裝應用。為什麼?因為他們不知道要去哪裡下載應用,也就是說他們不曉得書店在哪裡,要去哪裡買書。所以,這些人都將一台兩萬多元的智慧型手機,當 0 元功能性手機在使用。

我想一個智慧型手機的重點應該是,有個單一的入口點,讓使用者找到與安裝應用程式。iPhone 與 Android 手機透過內建的 Market 應用,解決了這個不知道去哪裡下載應用的問題。一個智慧型手機如果沒有了 Market 應用,就算他有 Android 的加持,哪和功能型手機有甚麼兩樣?聯發科依照其在功能性手機時代的成功模式,就算推出了 Android 解決方案,但是沒有了 Market 應用,那 MTK Android 手機和功能性手機的差別在哪?

有 Market 應用還不夠。一個 Market 如果不能像是一個甚麼都有的量販店,只能像是你家旁邊的小雜貨店,那有和沒有這個 Marekt,對使用者而言又有何差別?電信商推出的自家 Market,裡面的應用如果沒有數萬個。對使用者而言,如果手機已內建官方的 Market (如 AppStore 和 Android Market),還需要這個電信商的 Market 嗎?除非你自家的 Market 有獨到的特色。

我並不是說山寨智慧型手機 (沒有內建 Market 應用的智慧型手機),和山寨 Market (沒有貶低的意思,純粹是指非官方的 Markets) 沒有出路。單打獨鬥,我還沒看到成功的機會點。只有互相合作,才有成功的可能。這怎麼說?

會成功的山寨 Market,我個人覺得只有兩種。一種是專門做盜版的市場,那就真的是山寨 Market 了。不過,這只有在特定地區才有生存的空間。另一種會成功的山寨 Market,就是在手機內建應用市場上,能占有最高的市占率。要寫個 Market 應用,不是一件很困難的工作,困難的是如何能擁有數萬個應用,並能持續地更新和成長。如果 Market 的經營者,還想靠寄送 email 的方式,邀請開發者來免費支援的話。我可以說,這方式一點都不可行。我曾經有一個月,收到數十封這樣的 emails,他們的下場全是進了垃圾桶。我會這樣做,多數的開發者也是如此。

這道理,其實 Market 經營者也知道。只不過,他們還是以舊時代 (通路是王) 的思維在經營 Market。他們不知道的是,一個以內容 (應用及應用開發者) 為王的時代,已經悄悄開始了。

山寨 Market 必須結合山寨智慧型手機,才有機會。

對山寨智慧型手機製造商來說,只有內建 Market 應用,才能彰顯這智慧型手機的價值。山寨手機沒機會內建官方的 Market,如果能內建一個內容豐富的山寨 Market ,也算達到目的。對山寨 Market 經營者而言,只要能讓所有的山寨智慧型手機,都內建你的 Markete 應用。你根本不用去一一拜託眾多的應用開發者,只要你的 Market 有一定的市佔率,開發者自然會將應用放上來。要如何才能讓所有的山寨手機內建你的山寨 Market?我想這唯一的控球權,還是掌握在提供山寨手機平台解決方案提供者的那一方。

看完了手機,pad 與電子書也都有同樣的問題。pad 與電子書在硬體功能上,我覺得兩岸的廠商一定可以把他們發揮到極致,這是無庸置疑的。可是一個沒有 Market 的 pad,對使用者而言,這一台 pad 和 Casio 的計算機相比有何兩樣?在深圳,多數的 pads 多是執行 Android 系統。Google 短期內看來也不會將 Android Market 授權給 pad 廠商。所以這些 pad 和山寨智慧型手機都有相同的問題。沒有 Market 和沒有內容是相同的,沒有新應用,使用者很快就玩膩了。就電子書來說,一個只能下載有限書籍的電子書,他能在使用者的手上能用多久?台灣如果沒有一個獨立的書籍內容發行商來整合眾家的出版社,我不覺得這電子書會有市場。

山寨智慧型手機、pad 與電子書,他們的問題,最終都會在內容上。只有手上握有內容的才是老大。

一個以內容為王的時代,已經悄悄開始了,這是個趨勢。最後的結果會是如何,我也不知道。不過,這世界就是因為有不斷的改變,才變得有趣。就讓我們一起拭目以待,一起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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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9日 星期一

個人軟體開發者在 ANDROID 開發中的優勢

An Individual Developer's Advantages in Android Market

前陣子,開始和現住在美國的 John ,合寫一個新的 Android 的應用 - Auto Task。這個應用,從無到有,我們只花了一個月的時間,也再次證明我提倡的 "虛擬團隊" 模式,套用在這手機應用開發上,有無可比擬的工作效率與成本優勢。

John 對於知識的分享,也有很大的熱忱。我很高興看到,他願意在我的部落格中,與我一起共筆,分享他個人對於手機應用開發的經驗與看法。底下就是他的自我介紹,與他的第一篇文章。由於他在美國,正好可以幫台灣的開發者解開這目前無法上架付費應用的難題,有興趣的你,可以找 John 幫忙。


王家君(John Wang, greythinker(at)gmail.com), 前半生碌碌無為,不學無術,學過地理學,生態學,遙感學,以學習研究的借口走遍中國大陸,曾經在天池上摸過火山巖,在內蒙古的沙漠里露營,也曾經站在蘇州的街頭看過美女。十三年前流浪到美國,為生計所迫,改學計算機科學,獲得碩士學位后進入 MOTOROLA 成為一名軟件工程師,十年間從小到大做過很多通訊項目,逐漸在大公司里被磨平了以往的銳氣,淹沒了曾經有的夢想。所謂經驗不過是因為混得太久知道怎么應對各種人物。感覺很窒息卻沒有勇氣跳出。 直道有一天有個朋友塞了一個 DROID 在我的手中,說“機會來了“,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廢寢忘食的開始在 Android 上鑽研。我在為自己的夢想而努力,希望能夠和更多的朋友交流和互相鼓勵,一起努力利用所有新的機會。


隨著手機平臺開發商走向 Open Source, Open Market 模式,給個人軟體開發者提供了一個以前從未有過的機會。 使個人開發者,可以在集中的 Market 上和軟體開發公司一同平等地競爭, 並顯示出更多的優勢。

這種趨勢,將慢慢改變以往由大公司所壟斷的軟體市場,變成主要由個人或是小團體所占據的市場。作為一個獨立的軟體開發者,這種機會是你所不能忽略的。

我們來看看個人軟體開發者,在這種軟體開發模式下,具備有哪些的優勢。你只有充分利用自己的優勢,才能在市場中持續發展並獲取利益。

  1. 起步成本低: 能夠在 Android Market 上開始自己的銷售,作為個人開發者,成本之低,對以往的軟體公司而言,簡直是不可想像的。如果不考慮你在獲得技術知識時的花費,你在 Android Market 上的起步成本,是一臺電腦和 25 美金的註冊費。在從前,用這樣低的成本開軟體公司,根本是不可能。
  2. 開發周期短:個人開發者在開發過程當中,可以避免很多軟體公司在專案管理中,所要遵守的繁文縟節,而可以自由地決定計劃和進度。最近的一個我們親身經歷的開發案例,由兩個開發者合作,從創意到將成品放到 Android Market 上,只用了短短一個月的時間,而且是大家利用工作之餘的時間來開發的。這對於現今軟體公司來說,是很難做到的。
  3. 平等競爭:Android Market 給每個開發者提供了公平競爭的機會和環境,沒有人可以壟斷,獲利與否並不取決於開發者的規模或是有多少資金。一個獨立開發者可以比一個軟體公司想出更好的創意,並且能夠更快地把創意變成產品。
  4. 使用者支持:一個軟體產品成功與否一半決定於軟體的品質,另一半決定於售後的服務,再好的軟體如果沒有使用者的支持也不會成功。在軟體開發的領域裡從來不會有 100% Bug Free 的產品。而且要知道,絕大多數手機使用者是不會有任何相關的知識的,有些問題你可能會覺得很幼稚,但是對使用者來說卻是很難理解的東西。個人開發者相比於大公司來說,可以更加近距離的接觸使用者,並提供更快更好的售後服務。因為是你自己開發的產品,你會更加注重使用者給的的所有評論。
  5. 開發計劃:個人開發者在軟體的開發過程中有更高的自由度。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制訂計劃和進度,不受公司裡大小老闆的約束,使軟體開發這件事,轉身變成了一種很愉快的工作。
  6. 風險系數:任何一個企業在開始投資一個專案的時候,都會考慮到風險的問題。失敗的專案,有時會造成毀滅性的後果。但是作為一個 Android 個人軟體開發者,這種風險系數低得不能再低。由於成本很低,一個失敗的軟體幾乎對個人開發者,不會有太大的經濟上損失。有可能會在你的心靈上,造成一點創傷。但是要記住的是,沒有人會一下就成功,成功的人都是那些經歷過了很多失敗後,沒有放棄,吸取經驗繼續努力的人。

能夠做自己有興趣的事並得到回報,是每個人的夢想。能夠自己做老闆,給自己發薪水,可以一覺睡到中午,也不用擔心被炒魷魚,這樣的環境,是每個上班族的天堂。只要你努力抓住機會,夢想都可以實現。Android Market 可以說給每個人提供了這樣一個公平的機會,你是否能夠抓住機會,全在於你自己的努力。

我的老師曾經講過一句話:「每個人的一生都有很多機會,有人看見了,有人忽略了;有人看見了沒有利用,有人珍惜地利用每個來臨機會,一旦有個成功的機會,就可以造就一個成功的人」,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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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9日 星期一

9 月 Android Market 現況

Android Market Stats - September report

自從上次公佈 6 月之 Android Market 現況後,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有公佈最新的 Market 數據。其實我一直都在統計著每月的數據變化,只是這數據並沒有甚麼令人驚艷的變化,因此也就將這事一直擱著,沒有每個月定期向大家公佈。今天,就趁著 Market 周年慶前夕,和大家一起分享最新的統計數據。

還記得 Android Market 是在 2008 年的 10/22 開市的。時到今日,都已經快滿一年了,不過這 Market 上的問題還是依舊,因此這 Market 數據,即使已經快到周年慶,也還是好看不到哪去。雖說,在最新的 OS 1.6 (Donut) 更新中,Market 也有了新的版本。不過就我這陣子的使用經驗來說,這一版的 Market ,只能說是個小改版,一些大問題,還是沒有改善。

底下是最新的 Market 畫面截圖,最有用的新增功能應該就是多了這個,應用程式的預覽畫面。

和往常慣例一樣,讓我們先檢視到 9 月底為止,目前 Android Market 的現況與成長情形。

到 9 月底為止,目前的應用程式總數有 11000+,其中應用軟體有 82%,遊戲軟體則有 18%。付費的軟體有 35%,免費軟體則有 65%。這樣的比例分配,從今年 4 月以來,都是維持著相同的比例,只是中間過程中有一兩個百分點的上下。同樣地,這樣的比例,和 iPhone 的 AppStore 相比,問題還是出在付費軟體比例實在太少了。這個問題,也導致了軟體開發者一直不願向 Android 靠攏。目前,Android 的開發者數 (只統計有上架軟體到 Market 上的人數) 約有四千個,而 iPhone 的開發者數,則已經堂堂邁向兩萬大關了。

開頭的那張圖,說明了目前 Market 上各項資料的成長情形。

底下這一張圖則是每月所新增的軟體數,這是唯一看起來最有希望的一張圖。看到這圖,你可能會心想,如果每個月的新增軟體數,都能像這樣越來越多,看來要超過 AppStore ,應該是指日可待的。別傻了, AppStore 也不是省油的燈。

讓我們來看看下面這張 Apple AppStore 與 Android Market 同期,總軟體數的 PK 圖。明顯地,這 Market 的成長動能和 AppStore 相比,差了有 4.6 倍之多。

PS: 這裡所謂的同期,是指從各自開市,經過相同時間,來相互比較的結果。例如 "4th month" 就是拿 AppStore 在 2008/10/E 的數目,對上 Market 在 2009/2/E 的數目。

最後的這張,就是例行各個類別的免費及付費軟體數比較圖。在免費軟體上,Tool 類別的競爭還是最激烈的,其次是 Entertainment。在付費軟體上,軟體總數前三名,分別是 Entertainment, Tools 及 Life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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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5日 星期一

2009 SD 軟件開發 2.0 技術大會 @ 北京

2009 Software Development 2.0 Conference @ Beijing

今年受 CSDN 的邀請,將在 CSDN 與『程序員』雜誌社主辦的 『2009 SD 軟體開發 2.0 技術大會』上,給個和 Android 相關的講題-『發現 Android 熱門應用程式的秘密』。

這是個和軟體開發相關的技術大會,會期一共是三天的時間,日期是 10 月 22-24 日。主要的議題有『移動開發』、『企業應用技術』、『語言與工具』、『新一代互聯網』、『軟體工程管理』、『軟體創富』等六大主題。我主講的『發現 Android 熱門應用程式的秘密』議程就在『移動開發』這個主題中。

講題:發現 Android 熱門應用程式的秘密
摘要:您知道在 Android 手機上開發應用程式,除了得具備『紮實技術』這個不可或缺的要素之外,還應該具備哪些的思維與技巧,才能讓你應用程式,擠入熱門排行榜,並獲得高評價?
首先,我們將從技術之外的角度,以案例分析的方式,從產品面的方向,共同探討開發 Android 手機應用程式時,所應該具備的思維與技巧。
之後,我將為您深入剖析 Android Market,這個全球的銷售平台的現況。讓我們同時從市場面向,掌握在發佈應用程式前,所應該執行的策略與方案。

到時會到會場的朋友們,見到面時,別忘了和我打聲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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